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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会的刑事风险

时间:2018-05-29 14:16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公司财会的刑事风险

(一)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本罪的追诉标准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定罪。

(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需要特别提示的是,本罪的追诉标准为:持有伪造发票二百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等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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