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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涉嫌抢劫罪,办案律师高度负责的态度获委托人赞赏

时间:2018-04-04 13:58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2001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区分局刑事拘留。

王某某的父亲、姐姐经过反复考量、权衡后,选择委托多年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对刑事案件处理有丰富经验的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刑事案件律师作为本案侦查阶段辩护人。

办案策略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颜律师、谢律师办理本案。两名律师经过多次会见本案嫌疑人王某某及同案犯,进行深入细致的交流,根据王某某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确定如下办案思路:

本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右手手臂骨折,案发时正在忠庄监狱医院接受治疗,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健康权,并且能尽快使其伤病得到恢复,以更好的配合侦查机关的侦查。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变更王某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办案小结

合纵律所承办案件的两名律师,在充分了解本案中所涉各种事实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数次往返遵义与重庆,尽心竭力与侦查机关协调、沟通后,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委托人十分感谢辩护律师付出的努力,并对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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