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涉嫌诈骗罪, 合纵律师专业角度辩护获缓刑
时间:2018-05-25 13:29发布: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曹某、林某、秦某等虚构可以给重庆渝安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打招呼、帮助被害人顺利通过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的事实,结伙或者单独实施诈骗,曹某获利4万元左右。2015年12月,曹某 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辩护策略
本案辩护的思路是,进行罪轻辩护,嫌犯有积极退赃,在公安机关通知曹某到案后,曹某主动交代诈骗罪事实,符合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
辩护结果
经过与江北区检察院沟通,辩护人提交了辩护意见,辩护人认为曾某由于年轻,系初犯,嫌犯有自首情节,且已经积极退赃,建议江北区检察院在量刑意见书中减轻对曹某的量刑,在审判阶段,在上述减轻情节的基础上,提出愿意接受罚金的方式以实际行动来弥补所犯罪行,最终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江法刑初字第00793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